煜恣风和煜葂以为顶多不过一两处创伤,可真正看见了,却手足无措起来。
那背后没有一块好皮,像是腐坏掉的烂肉,新伤的区域与衣服黏连在了一起,一扯好像都能把皮肉扯下来的样子。
寒风凛冽,魏樱结巴道:“它……我的后背不严重的,多是些旧伤,流了血看起来严重罢了。你们不用担心,一会儿我就回家了。”
冷飕飕的风刺激着痛处,于是她怀抱住了身躯,蜷缩了起来,像一只狗狗一般乖巧,红色的小肚兜被她的手死死捏紧。
听着她故作轻松的话语,煜恣风一拍她的后脑勺,怒道:“不严重个屁,你就不怕失血过多死在路上吗?”
魏樱抱住了头,又不好和救命恩人、还是个男子计较,只得委委屈屈地瘪着嘴,嘟囔道:“反正贱命一条,死不了的……”
煜葂用手肘怼了下煜恣风,道:“哥!不准你凶她!”
煜父闻到了一股血腥味,忍不住蹙起眉头,又听儿子的反应是这样,便立马道:“姑娘别怕,今晚就在这住下吧!等伤好了再走,葂儿,你去请郎中来!”
魏樱只感到头都大了,平日里其它的东西还好,可唯独她不敢生病。
普通的风寒,请个郎中都极贵,她不想破费。
于是连忙抓住了煜葂的衣衫,她语无伦次地说不用请,煜葂不解,说不必害怕麻烦她。
纠缠了好一会儿,煜父更是急得满头大汗,大声道:“救人一命,胜造七级浮屠!姑娘不必客气!”
挣脱不得,魏樱只好抿了抿唇,小声对煜恣风道:“我……我告诉你个秘密。”
于是煜恣风低下头,凑到她的嘴边,不悦地拧着眉毛,脸皱巴在了一起。
对魏樱来说,这是那样的难以启齿,她吸了吸鼻子,像是被人狠狠地欺负了一般,小声地道:“我治不起。”
煜恣风一愣,心中五味杂陈。
明明眼前这人穷的不行,却还坚持还了钱,为了赶走喜欢的人,宁愿给了他全部带来的钱,可她伤成这个样子,竟然舍不得为自己掏一个药费。
于是他长叹一声,拍了拍她的肩膀,柔声道:“没关系,我先替你付了,你日后慢慢再还。”
而魏樱抿着苍白的唇,还是摇了摇头,只是态度没有那么坚决了。
煜恣风难得温柔了眉眼,像哄孩子似的,柔声细语地道:“没关系,别怕。”
边说着,他边眉毛一挑,给了煜葂一个眼神。
煜葂立刻心领神会,从陶罐里翻出钱就抱着跑出了屋子,去请大夫去了。
临了,她还想,哥哥和这人绝对是有点什么的,要不然哥哥怎么可能对这个姐姐这么温柔?
魏樱没有再说话,而是默默地打量起了这茅草屋的配置。
茅草和木头拼接而成的屋子,给人感觉摇摇欲坠的,好像很不结实。
房梁高高地悬挂在头顶,让人感觉像是要塌了,墙壁没刷腻子,偶尔的一两处有两道裂缝,看得出来有人修了,但没修好。
不过这房屋破败,但好在这屋子整洁干净,也不漏风。
这厅堂很小,甚至有点挤,一张饭桌,四个人几乎就挤占了半个空间,另半个空间差不多是被一张桌椅占去了。
那张木制的陈旧写字桌上,工整地放着成堆的书。
书籍有多贵魏樱是知道的。
虽然娘亲还给她交着学费,可她没有书,常常被人耻笑了去,她就去挣钱,可挣得钱勉强只能买一两本最破旧书,根本跟不上教材的更迭。
而且,她怀疑娘亲仍给她交着学费,并非是对她好,而是怕落人口舌罢了。
思及此,魏樱敛了下眉眼,一个猜想从她脑海中产生。
说不定……这小倌如此努力挣钱,就是为了供妹妹读书。
而且煜父是盲人,她一进屋就闻到了一股中药的苦味,说不定煜父并非是先天失明,所以需要喝药调理。而无论是什么喝的药,都是极度贵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