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岁月的流逝,有些秘密会逐渐在时间的海洋里浮出水面,犹如贝壳承受了海水的无数次打磨后,已经变得不再那么光鲜明亮,秘密那层神秘的面纱也开始随着流言蜚语的风逐渐揭开。
二十七年前,王思燕和守勤奉子成婚。孩子的亲身父亲到底是谁这样的猜测在当时众说纷纭,但可以肯定的是,这个孩子的父亲只有思燕知道。这种结论难免有些妄断,其实那个拿走思燕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的人到底是谁呢?她自己也不太清楚。大儿子魁梧的身材,宽宽的肩膀很明显不属于他们他家的种,即使同样是高高的额头,但那个一字型发际线还是和陶家V字型发际差别很大,难以服众。
一九七九年的那个冬天,天气格外寒冷,未来得及落下的黄叶在雨水下过后冻成晶莹剔透的冰叶,在正午的阳光下闪烁着刺眼的光芒。村子里一簇簇分布着的树林银装素裹,犹如童话里的世界。直到现在,人们还在感叹着如今的冬天没有以往的冬天冷的像样。
正月初二,女儿回娘家给父母拜年,春秀第一次偕同刚结婚两年的丈夫满军回娘家,怀里抱着已经八个月大的女儿月月。那个时候满军刚从军队退伍,退伍后被直接安排到县城最大的酒厂里担任经理,可谓是意气风发。当他从公司配送的黑色吉普车上下来,黑色皮鞋再加上标准的西服领结,在整个桃溪村赚足了风头。他噔噔响的皮鞋在每个亲戚家里都走过一遍,送去带来的白面红枣大馒头以及芝麻饼干等零食。可就在满军和妻子走进守勤家的大门。没想到时隔几年还能见到这个曾经在路边手拿向日葵哼歌的女人。思燕见到姐夫前来,一时不知所措,可孩子还在吃奶,毕竟面前站着的是一个男人,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。只能等孩子吃过奶,她才扣上棉袄,把两个月大的永专放在铺着红色床单的木板床上,招呼着大姐,姐夫喝茶。满军坐在凳子上,浑身不适的想要出去,心里满是对于自己的愧疚。这样寒冷的天气了,杯子里的热水已经凉透。大约过了难熬的半个小时,春秀终于说要会父亲家。临到送出门,永专像是感受到了什么,睁开他薄薄的单眼皮,哇哇哭起来。思燕只能抱着孩子送大姐,不知是谁说了一句,“哎,王二姐,你别说,如果仔细看,这个孩子和他姑父还真有点像。”这样无心的一句话,思燕竟怔住了。确实太像了,姐夫的身影和那个从玉米地里仓皇离开的身影太像了。
一九七六年秋天的那个黄昏,思燕退学后在家无聊,想着家乡北地挨近公路的向日葵应该已经结出甜甜的葵花子了,一向大胆的她就一个人甩着大长辫子跑到了金色满园的向日葵地。粗壮的长着宽叶的向日葵棵子上面全是迎着余晖阑珊的夕阳,高傲地仰着头颅。她高兴呀。
虽然嫁到了这个穷乡僻壤的小农村,但丈夫很疼她,甚至有些娇惯。无论她想要做什么衣服,丈夫都会用自己微薄的工资给她买来布料,供她裁剪。每次赶集会,她坐在垫有厚厚棉垫的自行车后座上,右手轻轻扶着丈夫有些晃动的后背,然后买回来一篮子她喜欢吃的糕点。她在这里已经满足了,或许自己最大的幸福也只能一辈子寄托在带着眼镜,留着短发的守勤身上了。她还是禁不住想那个玉米地里的男人,那个让自己怀里满满的向日葵落进尘埃里的土匪。
真没想到,还能在这无涯的时间的荒野里再次遇到他。
思燕匆忙吃过饭后,就抱着孩子去往自己很少到过的婆婆家,不顾婆婆冷冷的眼神,她只为多看一眼那个被命运再次垂怜与她而送到她面前的男人。满军如何不能体会弟妹故意找他说话,双目含情而久久注视着他背影的意思呢。他明白了,她还是穿过岁月的迷雾,记忆的深海认出了他。